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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精灵宝可梦GO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2016-08-08 09:06:05来源:游戏狗整理编辑:思奇焉者

如果那些零零后的小屁孩们在玩游戏时随意乱穿马路,被汽车撞倒,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承担?我们假设这种交通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之外,司机不用担负全部责任。如果这样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受害人或者司机有没有起诉任天堂公司的权利呢?

希望您严谨的思考一番。虽然现在还没有这类事故出现,但它可能会发生在不久的将来。

我们生活在一个错综复杂的时代。人们有可能向笔者询问各式各样的问题:列如当笔者被警察殴打时,笔者该怎么办?美国政党的邮件门事件违法了法律吗?为什么Netflix视频网站在其资源库中移除了《金钱陷阱》(The Money Pit)这部由汤姆?汉克斯和谢莉?朗演绎的无法逾越的经典作品,网站有以固定的费用满足用户观影需要的责任吗?

但是他们没有向笔者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人们似乎把今年庆祝独立战争的纪念日都给遗忘了,《精灵宝可梦GO》成为了他们新的信仰。当人们在日益黯淡的现实生活中争相选择逃避到幻想中的世界,这让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精灵宝可梦GO》毫无疑问是最大程度的利用AR技术,侵蚀了人们的意志让其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的危险处境。

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就如同行人在发短信、拍照、拍视频时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到一样,如果《精灵宝可梦GO》的玩家在玩游戏时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所撞,自然而然会成为过错方,而司机不必付任何责任。这就是世界运转的方式,这种责任的划分在全世界都通用。如果你因为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行为而受到伤害,你就该自己负责,没有谁欠你任何东西,除非别人的行为或者失误导致你受到伤害,那又另当别论。当然无论无何,这都是人们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出现了这种类事故后,你可以起诉任天堂吗?你可以尝试下。但是《精灵宝可梦GO》这个APP不是由任天堂所制作。它是由开发商Niantic所设计的作品。同时Niantic考虑的比较周全,不仅注明了法律免责的条款,还在游戏加载时设有醒目的警告用语,告诫你“记得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的环境”,暗示着他们不希望玩家被汽车撞到。

非法侵入变成家常便饭

在安装了《精灵宝可梦GO》后感到非常失望,因为笔者的家里面没有口袋站点(Pokestop)。这意味了笔者必须要走到外面寻找站点,而这是笔者所讨厌的。在笔者家周围,大部分口袋站点都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墙壁等位置。更可气的是,在笔者的办公室附近的口袋站点设在一个门禁森严的小区里,并且被护栏围住的喷泉上。无论笔者站的多近,应用程序都显示笔者的距离不够接近。因此,为了到达口袋站点,笔者不得不翻越栅栏,如同进行儿时的冒险游戏一般。

一般来说,如果笔者未经他人同意翻越了栅栏,笔者就是一个非法入侵者。因此笔者要对领地内造成的财产损失所负责。如果笔者把树弄倒了一棵树并且推到了一个栅栏,导致主人的领地里饲养的鹅不见了,笔者要付所有责任。笔者没有去翻越栅栏,不是因为笔者担心成为一个非法入侵者,而是鹅十分具有攻击性,笔者从小就对它有阴影。

你甚至会为了玩《精灵宝可梦GO》侵入公共设施。例如夜间关闭的公园。在你寻找虚构的战斗小精灵时,你可能违反了公园入口处张贴的注意事项上你没注意过的许多规定,最后可能导致被管理人员驱逐。

商店和餐厅等场所又如何呢?一些设有口袋站点的场所非常欢迎《精灵宝可梦GO》的玩家,因为这可以增加其营业额。还有一部分场所是贴出告示明令禁止《精灵宝可梦GO》这些古怪的玩家入内的。这些商家有权利这样做吗?当然可以。为什么商店老板要让一大群不会进行消费的客户在店里游荡,导致潜在的风险呢?如果是你的私有财产,你可以理所当然的设置相关的规定。是否愿意为了抓住一只胖可丁而进店喝上一杯拿铁咖啡就要自己进行权衡了。

玩家在游戏期间出现事故 业主也有可能承担责任

作为私有财产的所有者,不应该纵容这些随意闯入者。当然,如果你知道人们会经常侵入你的私有领地,你可能不得不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警告他们从而保护你的财产免于未知的风险。当你知道口袋站点设置在你的私有领地,又或是别人要抄近路穿过你的私有领地到达口袋站点时,你就要采取措施了。这些非法侵入的现象在小孩子或行为幼稚的成人中非常常见。

有许多固执己见的法律人认为英美法系中的attractive nuisance理论适用于《精灵宝可梦GO》的现象。用一个例子来解释这个理论:比如你家门前修了一个很漂亮的游泳池,来往经过的小孩看见,抵挡不住诱惑,未经同意翻过栅栏,下水游泳,结果淹死了。虽然该孩子非法闯入了你的住宅,但是因为你家的某物太吸引人,而你又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防止孩子闯入,所以你要对孩子的死负责。但是一只虚拟的妙蛙花小精灵把孩子吸引到你的私人领地,并不会对孩子造成物理上的伤害。笔者认为这不能和attractive nuisance理论一概而论。

回过头再看商店和餐厅的例子,在侵权法中,这些人是受邀者或者被许可通行的人,不算非法入侵者。受邀者是有明确的商业目的人群。而被许可人的定义相对较广。如果在店内出现事故,业主需要负责,并且业主对受邀人相对被许可人付有更高的责任。除此之外,受邀者和被许可人的概念在律师考试中的区别有越来越淡化的趋势。因此,企业所有者和私人业主在贴上“欢迎《精灵宝可梦GO》玩家入内”的告示代替“《精灵宝可梦GO》玩家禁止入内”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因为这将导致你对店内的游戏玩家付有更高的责任。

游戏前签署的条款对玩家非常不利

开发商Niantic使用了一系列法律条款来防止玩家对其在法庭上进行起诉以及集体诉讼,网上针对此事已经一片抱怨之声。尽管玩家对此一片哗然,其实这种法律条款也并不罕见。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律师往往都是很缺乏创造性的生物。在谷歌中搜索开发商Niantic的法律条款内容,你会发现与美国总统候选人的老婆梅拉尼亚在特朗普大学的课程报名合同中附带的法律条款一模一样。笔者想强调的是,并不是仅仅《精灵宝可梦GO》的开发商在这样做。

还记得笔者原来文章中提到过的附合契约吗?那些都是在收据背后或者通过网络点击完成的,你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权利。法官在许多消费者提出的官司中,执行这些条款时都会摇摆不定。“判决结束30天内,公司还可以根据附合契约向法院提出上诉”全球著名的法律公司Dentons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实践方面的首席律师兼美国西北大学副教授山姆说到“最近这类针对网络条款中附合契约提出疑问的案件很多”。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些法律条款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虽然有相关法律条款,但是只针对13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13岁以及以上的人员。但不幸的是,基于法律本身,一个未成年人签署的合体是无效的,这完全不公平,因为一个13至19岁的小孩子如果被指控谋杀,他至少要能合法的在他的《精灵宝可梦GO》的道馆中进行战斗吧。但是,法律上的许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还有一些灰色地带。山姆说到“未成年的同意的条款通常是一个盾,不是一把剑。如果未成年人乱签合同被人利用,他们可以以未成年为理由让合同作废。”回到前面的问题:如果未成年人在玩《精灵宝可梦GO》的步行途中被汽车撞到,他们能否在之前签署的有限责任的条款的基础上起诉Niantic?也许可以,但是笔者相信已经有无数的其他应用程序和设备商都准备好了与玩家对簿公堂的论点。

忧虑与憧憬并存

在某些方面,《精灵宝可梦GO》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但是仅仅是一些已经存在问题的变形形式。我们一点也不关心你是否能雇佣其他的小精灵训练师来帮你提升角色等级,或者是否你能在Niantic中张贴你的战斗截图,亦或是道馆中发生的一切。笔者憧憬在几年后看到现实增强游戏的出现让法律更加完善。希望《德军司令部GO》的玩家在人行道上围攻虚拟形态的希特勒,《彩虹小马GO》的粉丝们在街上纵情奔跑。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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